精品控群聯侵權 求償2,000萬

為什麼會對這則新聞有興趣, 因為這兩家的總經理我都認識, 再來自己剛好多年前與USB Mass Storage 相關技術與產品有不解之緣, 也開發過相關軟體. 其實最感興趣的是他們所爭執的Flash Mail "軟體專利" 到底合不合理?
如果你也待過這個產業, 看著USB隨身碟的產品發展歷史, 把收信軟體放在隨身碟並將隨身碟當做E-Mail 收信的Storage, 精品絕對不是第一家,但是精品確先申請到了這個產品專利,而Phison 沒有申請.
Phison的總經理此時一定是咬牙切齒, 因為早在精品的Flash Mail發表 , Phison 的經銷商也推過類似產品, 只不過裏面的軟體是拿現成的E-Mail收信軟體裝在隨身碟來賣, 也許概念太新或是做的還不夠Friendly, 後來我就沒看到後續升級的產品. 不過Phison總經理大概也想不到精品會持續開發這個產品並申請專利.
寫到這裏, 不禁覺得 "軟體專利" 猶如雙面刃, 可以保護創作者也會傷害創作者. 由這次的精品控告Phison事件, 也在做軟體開發的你/妳, 是不是覺得開發軟體產品前要先申請專利? 不然產品開發完成後專利竟然被競爭對手申請走 , 那軟體程式豈不是白寫了? 而且對手反咬你一口, 不過有申請過專利的朋友知道申請專利和養專利可是要花費的, 也許您的軟體產品會大賣, 但是軟體銷售不好, 軟體專利反而成為一大負擔.

結論是我建議專利局在審核軟體專利時應該要調查一下市場是否早有類似產品, 不然軟體專利會演變成另外一個網路蟑螂, 成為軟體的創作者的另一個惡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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